至於以「抒情傳統」與「文學自覺觀念」來看漢晉六朝文學,同 樣地成為討論的重心。在1998 年曾守正先生《先秦兩漢文學言志思想
生,乃源於當代文學理論的主要典範──六朝是『人的自覺』的時代
──的質疑。在這個詮釋典範中,『言志』」與『緣情』被視為兩個對 蹠的概念:『言志』乃是代表儒家宰製性格濃厚的道德教化觀點、『緣 情』則是對於道德教化觀點的突破。可是只要深入先秦兩漢的文學思 想中,我們便可以發現這個典範充滿許多的問題,諸如:從字源意義 上來說,『志』並不只以『理性』活動為內容,所以『言志』的屬性不 必然是道德的、理性的;儒家對於『詩言志』的見解,也不是主張以 道德壓抑情感,而是要尋求美善圓融的藝術境界;在先秦兩漢的文學 作品中,有著強烈的抒情傳統,此不須至六朝始然。此外,六朝所謂
『詩緣情』的觀念,也並不完全跳脫儒家的關懷。所以,認為『言志』
與『緣情』分別是代表先秦兩漢與六朝的文學思想與文化特質,都是 值得懷疑的。」這是反對二元化對立的思考方式。
另外,曾守正先生同時以兩漢文學思想立場說:「在現存的漢賦作 品中,出現或擬代、或半擬半自傷、或評屈原的『屈原情結』。此情結 是將屈原化為歷史的自我,即藉屈原以折射自我在現實生活的精神挫 傷,並加以詠歎或尋求安頓之道;而後另有以『志』名篇的賦,雖未 必提到屈原,但亦表現出自我精神挫傷的詠歌與安頓。如此說來,文 人失志之賦與自我情感的發現,有著密切的關係,所以,將情感的自 覺定於六朝,就漠視漢賦的言志抒情傳統。」(頁211)的確,都說出 將六朝文學「重情」的特質過度發揚,而對漢代文學所造成的挫傷。
張師蓓蓓亦云:「今人好言漢魏文學始見個人自我的覺醒,始為中 國抒情傳統的確立。以我手寫我心我情,才始有純文學。說頗精采。
然而這種抒情新文學其實或因於士族門第的發達而尤富上傾性,則一 般的研究者似乎多未意會到;意會到的人又往往只從負面看待它。……
所以縱說魏晉文學已從『言志』變而為『抒情』,所抒之情也還是士大 夫之情,並不能說如何的改變了文學的體質。」(〈略談《文選》牽涉
到的幾個中國文學史問題〉《文選與文選學》頁35)14張師提醒了我們 注意到所謂將六朝文學視為「抒情傳統」的確立時期,這個「情」本 身的性質乃是士大夫之情,是具有階級色彩,單憑此一「情」能不能 去說明六朝文學整體的大扭轉,或者強調其文學體質的改變,似乎有 以偏概全的危險存在,仍是必須妥善評估的課題,凡此種種都是十分 值得參考之意見。
以及2003 年鄭毓瑜先生〈詮釋的界域--從詩大序再探「抒情傳 統」的建構〉一文說:「自從陳世驤由西方抒情詩的角度提出中國文學 的『抒情傳統』以來,論者大抵偏重作者自我的內在獨白、瞬間感興,」
強調感情本體的世界觀,並以漢末、魏晉的詩文作為抒情傳統的典型 建構或是理論完成的主要依據,而明顯忽略漢代這一大段所謂表現群 體社會意志的時期對於建構中國文學『抒情傳統』的重要性。本文以
〈詩大序〉為主,希望針對其中牽涉『言志』、『比興』這些議題的文 字段落,提出更充份相關的背景資料,並探討彼此岐異,而尋索合宜 的詮釋範圍,也就是希望呈現〈詩大序〉得以如此敘述的存在空間。……
而如此重新反思『抒情傳統』於先秦兩漢的建構過程……同時也為中 國文學的『抒情傳統』鋪設出兼具智識性與情感性的發佔脈絡。」
2003 年袁行霈先生的《中國文學史》仍說:「文學理論與批評的 興盛是與文學的自覺聯繫在一起的。文學的自覺是一個相當漫長的過 程,它貫穿於整個魏晉南北朝,是經過大約三百年才實現的。所謂文 學的自覺有三個標誌:第一、文學從廣義的學術中分化出來,成為獨 立的一個門類……第二,對文學的各種體裁有了比較細緻的區分,更 重要的是對各種體裁和風格特點有了比較明確的認識……第三、對文 學的審美特徵有了自覺的追求。」
在2003 年侯傑錩的碩士論文《梁朝帝王賦作研究——文學審美成
規之考察》當中也曾經說到:「以下將要陳述的是以六朝為主的這個階 段,在文學史上常冠以『文學自覺』來描述文學發展極致的現象。但 是我們同時也發現,一方面同意這個論述的文學研究,卻在另一方面 還是把文學置於某種社會的影響架構底下。以劉大杰《中國發展史》
第八章『魏晉時代的文學思潮』為,提到『文學自覺』的同一章,在 討論文學發達的現象時,仍不免歸因於『政治環境的混亂與恐怖』。當 我們面對這個課題繼續探討下去的時候,不可避免地馬上遇到了一個 扞格:那麼難道『政治環境的昌明與秩序』便無法提供文學發展的沃 土?答案顯然為非,於是我們發現這項政治因素用來詮釋文學自覺的 現象,顯然說服力不夠充足。……文學與社會處在直線因果的關係論 述底下,顯得單調而絕對,旦這兩者本身的性質又不是單調而絕對 的。……」(頁11)這是針對不少人認為亂世即是文學與藝術大發展 時代的論調,加以提出懷疑,並且從文學與社會之間的牽連與互動著 眼,對於六朝文學自覺之說有所反省。
龔鵬程先生〈從《呂氏春秋》到《文心雕龍》——自然氣感與抒 情自我〉一文中也說:「中古思想起了兩種變局,一是批評精神的發達,
二是道家思想風行,而醞釀出自由解放的魏晉思潮,脫離了儒家倫理 實用的功利觀點,偏於個人的浪漫主義,於焉興起。文學家才能擺脫 儒家正統觀念,『真正把詩當詩看』。這個詮釋系統,瀰漫浸潤於文學、
歷史與哲學的研究之中,事實上已成為文史哲研究研究者所共同持有 的『整套信仰、價值、技術及其他』,是以一種典範的態度在運作者。
直到最近,雖然這個典範在局部範圍內屢遭質疑,我們仍在用人的自 覺、個體的醒覺來解釋魏晉思潮。……但文學藝術為甚麼能獨立?魏 晉黑暗時代的感受就能讓文學獨立嗎?個人主義浪漫精神即能使文學 獨立嗎?文學藝術要獨立成為一門藝術,須有其獨立之理。」(頁82)
侯杰錩同時認為:「但『文學自覺』這個詞語仍然標誌著一種獨立 的精神,而這種精神的形成,動力其實是來自本身——也就是『自覺』,
『自覺』乃是文學內在的覺醒……用盧曼的理路來觀察六朝這場『文 學自覺』的現象,強調『內在特有邏輯』的改變使得『文學』足以『自』、
『覺』。即『文學』遭遇社會因素當中某一個(政治)因素的改變,面 對這個『環境』,然後產生自身運作然後適應,於是『自』是指明『自 己調整的過程』,而『覺』正是其過程的部份描述。也就是我們在談論 六朝文學現象時,不宜用『政治環境的混亂與恐怖』直線因果式的推 論出『文學自覺』的結語。」(頁12)亦可聊備一說,總之是已涉及 到文學自覺觀念的反省。
以上反省期的介紹,由於篇幅的緣故,就介紹於此,要言之,在 1990 年以降,文學自覺觀念接受中所產生的各色論述,都被提出來互 相切磋琢磨,我們發現較少人針對魯迅先生之意見加以批評,多半是 對於八十年代的說法加以重新釐定,並做更深入地反省,這些對於「文 學自覺觀念」的探討都是很有促進作用的。
最後,要說的是其實每個研究領域都有它專門的「核心觀念」,如 果我們能切入這些被歷史層層掩埋的文化化石之中,就能觀察處理此 一學科的「主要思維」。所以說,「觀念」即是昭然若揭的價值視角,
隱含著豐富而多元的礦產,值得我們大加開採。有人說:「一個概念必 須依賴其特定的歷史語境方能得以存在,並且得到它存在的合法性依 據。一旦時過境遷,這個概念如果不能及時地調整自己的外延和內涵,
就極有可能成為一種新的理論教條……」15,觀念「或者是一種開拓,
或者是一種號召,或者是一種新的凝聚軸心。或者是聚訟的焦點。」16 是以,從以上這些討論逐步看下來,從文學自覺觀念與人們互動的歷 史,我們說明了此一觀念本身內涵的變遷,又看到了「文學自覺觀念」
如何被吸收的過程,從萌芽到定型,再由定型至轉關,最後漸漸步入 對此觀念的反省與檢討。更重要的是,從這樣一個「觀念」逐漸被接 受的發展過程中,它的本質是一屬於動態、且不斷變化的開放性過程,
15 蔡翔:〈何謂文學本身〉,《當代作家評論》,2002 年第 6 期,頁 3。
「文學自覺觀念」可能因為挪用而產生「變異」,又有內涵上為了使用 方便的轉向,這當中觀念本身可能或者被修改,或者在人們的理解中 產生具有創新意義的「誤讀」,就整體而言,我們如果將之視為一個交 織著無窮活力的理論場域,則可以從中獲得的收獲是無窮的。